Article 9

In force

申请律师执业,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向设区的市司法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设区的市司法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完成对申请材料的审查,并将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省司法行政部门。

省司法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报送材料之日起十日内予以审核,作出是否准予执业的决定。准予执业的,应当自决定之日起七日内向申请人颁发律师执业证书;不准予执业的,应当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

Local Regulations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