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6

In force

司法行政部门对律师或者其他个人作出一万元以上、对律师事务所作出五万元以上罚款处罚决定或者没收相当数额违法所得的,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律师或者其他个人、律师事务所对司法行政部门作出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Local Regulations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