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In force城市管理部门负责政府投资的公共停车设施建设,会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规划、设置路内停车泊位,监督管理停车设施。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公共通行区域的停车行为。
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监督管理停车设施专项规划实施。
发展和改革、财政、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审批、人民防空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停车管理相关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吕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