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0
In force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检验检测机构、药品研发企业等单位应当加强对可用于制造毒品或者鉴定毒品的重点仪器设备的管理,按照国家要求建立重点仪器设备购置、销售、租赁、使用等信息登记制度。
对尚未列入国家规定管制的、具有成瘾性的物质,公安机关应当会同卫生健康、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组织专家进行风险评估;对存在滥用风险等可能造成社会危害的物质,公安机关应当重点监测,并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必要时可以采取要求经营管理单位留存购销记录等管理措施。
Local Regulations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