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

In force

市、区建立青年创新创业促进工作协调制度,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成员会议,日常工作由同级共产主义青年团委员会承担。

全体成员会议负责研究、协调青年创新创业工作中的下列事项:

(一)研究青年创新创业促进发展工作年度计划;

(二)推动相关部门细化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协作,强化政策衔接和工作对接;

(三)建立青年创新创业监测评估机制,每年研究审议监测评估报告;

(四)提出促进青年创新创业的措施、意见和建议;

(五)统筹、指导、协调青年创新创业促进工作重大事项;

(六)研究处理其他相关事项。

共产主义青年团委员会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青年创新创业相关法律、法规;

(二)定期发布青年创新创业服务指南,提供服务分类指引;

(三)组织、协调开展支持青年创新创业的相关活动;

(四)组织开展青年创新创业监测评估;

(五)协调推进青年创新创业促进工作的其他事项。

Local Regulations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