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2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公路管理机构、公路经营企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土地征收、招标投标、建设质量监管等公路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上级机关或者有关主管部门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Local Regulations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30,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