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99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水利、生态环境、公安、财政、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文化旅游、应急管理、林业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履行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职责,做好渭河流域生态保护治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公安、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林业等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定期会商、信息共享、联合执法、案件移交等制度和问题台账,开展河道采砂、水域岸线、生态保护修复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Local Regulations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