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6
In force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下列危及房屋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可以申请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一)电梯故障;
(二)消防设施故障;
(三)屋顶、屋面、外墙渗漏;
(四)排水设施堵塞、爆裂;
(五)楼体外立面存在脱落危险;
(六)其他危及房屋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紧急情况。
需要应急使用专项维修资金的,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管理委员会向维修资金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维修资金管理部门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等资料审核同意后,予以列支划转。
Local Regulations · 晋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