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整沟治理促进工作的协调和指导,以及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等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沟域地区水资源保护、水土保持等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草原主管部门负责沟域地区林地、草地、湿地生态保护修复等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民政、财政、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等其他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整沟治理有关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