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5

In force

在省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向省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规案,依据《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进行。

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准备提请会议审议的法规案,应当将法规草案向社会公布,广泛征求意见,经主任会议决定不予公布的除外。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的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十日。

Local Regulations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6,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