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8

In force

主席团常务主席召集并主持主席团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由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召集。主任不能出席会议的,应当委托副主任召集。

主席团常务主席可以就属于主席团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向主席团提出建议,并可以主持主席团会议决定对会议日程安排作出必要的调整。

Local Regulations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6,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