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7

In force

省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时,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主管部门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Local Regulations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30,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