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6

In force

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电动自行车销售者、维修者拆除或者改变电动自行车限速器,导致电动自行车最高时速超过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或者对电动自行车外设蓄电池托架、更换大功率蓄电池等改装关键性组件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Local Regulations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