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7
In force设计单位应当按照绿色建筑建设指标进行建筑工程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编制绿色建筑专项设计文件。
施工、监理单位应当按照绿色建筑建设指标和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施工、监理,编制绿色建筑专项施工、监理方案。
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应当按照绿色建筑相关标准进行检测,不得出具虚假检测报告。
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注册执业人员应当按照绿色建筑建设指标和相关标准进行设计、施工、监理。
Local Regulations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