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In force

市大数据主管部门负责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全市数据管理和发展工作,促进数据治理机制建设和数据流通利用体系探索,推进、指导和监督全市数据工作。

市网信、发展改革、公安、国家安全、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市场监督管理、统计、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数据管理和发展相关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