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8

In force

公共数据资源管理机构在市大数据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下,具体负责下列工作:

(一)建设、管理和维护公共数据资源平台,依法采取数据安全保护措施,防止数据丢失、毁损、泄露、篡改;

(二)处理公共数据共享、开放的申请;

(三)配合开展公共数据等级保护相关安全评测和风险评估;

(四)市大数据主管部门确定的其他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