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8

In force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智慧城市和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消防大数据应用平台,为火灾防控、区域火灾风险评估、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提供支持。

应急管理、公安、城乡建设、教育、文化旅游、交通运输、生态环境、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等部门,供水、供电、供气、通信、医疗救护等单位以及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应当与消防救援机构共享消防安全管理相关的监督管理和服务信息。

Local Regulations · 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