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9
In force中医药主管部门应当遵循中医药人才成长规律和评价特点,建立以能力提升为导向的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能力评价制度。
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能力评价应当将中医药学才能作为主要评价标准,包括工作实绩、医德医风、患者满意度测评和依法执业情况等评价要素。具体标准由市中医药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能力评价结果应当作为人员聘用、薪酬待遇核定、职称评审、人才等级评定和选拔任用等的主要参考依据。
Local Regulations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