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4

In force

经所在医疗机构授权,中医护理专业毕业的护士可以开展非限制开展的中医药适宜技术。

非中医护理专业毕业的护士,参加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经区级以上中医药主管部门考核合格,或者经三级中医医院培训考核合格,可以根据所在医疗机构授权,在培训考核合格的范围内开展非限制开展的中医药适宜技术。

Local Regulations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