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6
In force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的候选人,由主席团或者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二十人以上联合在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提名;市长、副市长,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候选人,由主席团或者代表二十人以上联合提名。
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的人选,由主席团在代表中提名。
本市出席省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候选人,各政党、各人民团体的市级机构可以联合或者单独推荐,代表十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
Local Regulations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Februar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