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3
In force鼓励公民无偿献血,自愿捐献造血干细胞、人体(遗体)组织和器官。
献血者和捐献者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临床用血、造血干细胞使用和人体器官(组织)移植等方面,同等情况下依法获得优先、优惠待遇。
鼓励献血管理机构、人体器官捐献管理机构建立献血者和捐献者数据库,依法实施信息共享,优化办事流程,为献血者和捐献者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提供便捷服务。
Local Regulations ·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