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4

In force

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城市绿化信息公开制度,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布城市绿化规划、建设、养护、管理的信息。其他相关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向城市绿化管理信息系统提供城市绿化工作相关信息。

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开展城市绿化资源的调查、监测和监控,定期向社会发布植物疫情监测预报,制定绿化防灾应急预案,加强对养护管理责任人的技术指导。

法律责任

Local Regulations · 酒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