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5

In force

新建、扩建、改建城市道路应当进行绿化设计,有条件的,应当建设路侧绿地,道路红线外两侧零星空地,应当同步实施绿化。

新建、扩建、改建道路时,应当按照规范种植适宜的行道树。行道树的种植,应当符合行车视线、行车净空、道路照明和行人通行的要求。

高速公路匝道、城市高架出入口周边和城市桥梁、高压电线下适宜绿化的空地,应当按照规范要求实施绿化。

Local Regulations · 酒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