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8
In force华侨可以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华侨出国定居前已经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出国定居后其个人账户应当继续保留。华侨回国在本市继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其出国前和回国后的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接续,缴费年限及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
华侨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法定条件的,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华侨领取基本养老金后出国定居的,可以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继续领取基本养老金。
Local Regulations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