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5

In force

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业务、财务、安全和风险管理制度,做好服务协议管理、费用监控、基金拨付、待遇审核及支付等工作,定期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内控风险进行评估,并按照年度向社会公开医疗保障基金的收入、支出、结余等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Local Regulations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