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2
In force市、区人民政府和江北新区管理机构应当将残疾人社区康复纳入社区公共服务体系,组织卫生健康、教育、民政等行政主管部门和残疾人联合会,开展社区康复工作,加强康复医学人才培养,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立康复场所,配备康复设施,实现残疾人康复服务全覆盖。
市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项目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范围,为残疾人提供个性化服务。
Local Regulations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