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0
In force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完善城乡统筹的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健全保障机制,支持乡村提高社会保障管理服务水平;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制度,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医疗保障待遇随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提高。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逐步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妇女和老年人以及残疾人、困境儿童等群体的关爱服务。
Local Regulations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