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8

In force

市级承担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指导工作的机构应当会同党史、档案等部门和党校、高等院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等机构,吸纳民间红色资源研究组织,构建红色资源研究交流平台,发挥南充将帅故里的独特红色资源优势,开展下列工作:

(一)对朱德、张澜、罗瑞卿、张思德等革命先辈、英雄模范精神的研究阐释;

(二)对川北行署、升钟水库等特色红色资源的发掘研究;

(三)对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抗洪抢险、抗震救灾、脱贫攻坚、抗疫、改革创新等红色精神的挖掘提炼;

(四)推动红色资源理论和应用研究纳入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

(五)其他有利于红色资源保护传承的研究交流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南充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