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1

In force

蜀南竹海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应当会同林业等有关部门开展竹林资源培育、更新等工作,制定年度采伐计划,加强竹林生态保护、治理和修复。

蜀南竹海风景名胜区内的竹林林权人应当做好竹林日常保护管理,按照年度采伐计划依法采伐,不得在护笋养竹期采伐、采集、采挖。

确因竹林资源培育、更新需要采伐但未采伐的,经竹林林权人同意,蜀南竹海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可以代为采伐。

Local Regulations · 宜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