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7

In force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急救中心(站)布局合理、设施设备先进完备、运行规范高效的院前医疗急救体系,为急危重症患者提供及时、规范、有效的急救服务。

院前医疗急救工作准则和质量控制规范,由省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制定。

Local Regulations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