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9
In force县级以上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制定本级机关运行保障年度计划,对保障事项进行合理安排和统筹规划。
集中组织实施机关运行保障工作的,由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按照各级机关的运行保障需求,统一制定保障计划,编制相应经费预算,报同级财政部门。
尚未集中组织实施机关运行保障工作的,由各级机关制定保障计划,列明具体项目、依据、目标、数量、经费等内容,报本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备案,相应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申请。
Local Regulations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