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

In force

本省行政区域内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中小企业,是指依法设立的,人员规模、经营规模相对较小的企业,包括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的划分,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

Local Regulations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