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7

In force

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引导、支持乡村特色文化产业发展,保护和利用自然风貌、历史遗存、民俗文化等资源,发展生态康养、农耕体验、休闲度假等乡村旅游产业,推动旅游与文化、体育、农业、工业、商业、手工业等融合发展。

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大力宣传推介老爷山、鹞子沟等特色旅游资源,提高大通旅游知名度。推进大通河湟皮影、花儿会、农民画、刺绣、剪纸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保护和开发利用。

Local Regulations ·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