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9

In force

市和区(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支持绿色建筑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扶持绿色建筑示范项目和产业基地,加快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绿色建筑企业。

Local Regulations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