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6

Amended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加强与住建、税务等有关部门的协作,实行登记、交易、缴税一窗受理、并行办理。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与供水、供电、供气、通信等公用企事业单位协作,实行登记与水电气讯的联动过户,优化登记流程,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效率。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协作,完善不动产抵押登记的便利化措施。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为市场主体提供不动产登记信息线上、线下自助查询服务。

依法探索实行不动产登记责任保险。

Local Regulations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