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1
Amended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跨部门、跨区域的口岸管理协调机制,按照规定优化通关流程,完善跨境贸易便利化措施。
推行提前申报、两步申报、汇总征税、自报自缴、关税保证保险、先放后检、申报容错等模式,提升通关效率。
推广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运用,推动货物申报、舱单申报、运输工具申报、跨境电商、市场采购、国际会展等相关业务通过单一窗口办理,推进进出口企业、航空公司、货站各环节主体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推动口岸通关、物流一体化服务联动。
实施政府补贴口岸基础操作服务,降低进出口环节合规成本。依法探索推进综合保税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
口岸、发展改革、市场监管等部门应当加强服务规范监管,组织编制并公布口岸收费目录清单、通关流程及物流作业时限等。
Local Regulations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