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9

In force

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充分发挥中医药在乡村振兴中的重要作用,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培育中药材产业重点县(市),支持行政区域内特色道地中药(彝药、藏药)材省级标准的制定。

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农业农村、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凉山特色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养殖标准。

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鼓励企业采取自建、订单式联建等方式开展中药材种植、养殖基地、园区建设,运用科学技术助力乡村中药材种植养殖全产业链发展,推进中药材种植养殖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发展。

Local Regulations · 凉山彝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Februar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