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条例/Chapter 1 总则Article 1In force为了保障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以下简称代表)依法行使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权利,提高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质量,更好发挥代表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条例。Local Regulations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2, 2022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