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7

In force

实施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好差评制度覆盖全部政务服务事项、全部评价对象、全部服务渠道。评价结果应当公开。

市、县、区政务服务部门应当建立差评调查核实、督促整改和反馈机制。对实名差评事项,政务服务部门应当在一个工作日内回访核实。对于情况清楚、诉求合理的事项,立即整改;对于情况复杂、一时难以解决的事项,限期整改。整改情况及时向申请人反馈。

政务服务管理部门应当对实名差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回访、监督检查。

Local Regulations · 信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0,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