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5

In force

本市健全科技创新制度政策,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加强科研诚信建设,全面推行科研诚信承诺制,加强对科研活动全过程诚信审核,提升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和科研人员诚信意识;完善科研诚信信息系统建设,强化科技界联合惩戒机制,完善与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以及其他社会领域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完善科技监督体系,建立科技伦理治理机制,营造良好的科研环境。

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高等学校、企业事业单位等应当履行科技伦理管理主体责任,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科技伦理审查机制,对科学技术活动开展科技伦理审查。

Local Regulations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