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In force道里区人民政府负责步行街区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本条例。
中央大街步行街区管理机构(以下简称街区管理机构)负责步行街区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
自然资源和规划、商务、城市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公安、市场监督管理、发展和改革、文化广电和旅游、生态环境、财政、交通运输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步行街区相关工作。
步行街区所属街道办事处应当配合街区管理机构做好步行街区相关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Februar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