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2

In force

文化广电和旅游、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加强对步行街区内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的保护,保持建筑历史文化风貌,促进活化利用,实现历史文化和现代生活的有机融合。

道里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步行街区发展规划和城市更新需要,稳妥实施街区升级改造,对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建筑、院落进行维护和修缮。涉及文物的,依据文物保护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鼓励组织和个人依法参与步行街区历史资源挖掘和建筑活化利用。

道里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结合城市更新工作,进行街区公共基础设施的配套建设。

Local Regulations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Februar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