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8

In force

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应当指导企业结合发展模式,形成企业数据分类清单,并引导企业按照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模型国家标准参与评估,提升企业数据管理能力。

支持数据解决方案供应商、数据服务提供商和数据服务龙头企业发展,为企业提升数据管理能力提供服务。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应当支持工业企业将设备和业务系统接入国家工业大数据平台。

鼓励工业互联网平台面向中小企业开放数据服务资源,提升中小企业获取数据、应用数据能力,推动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

自然人依法请求查阅、复制其个人数据的,数据处理者应当及时提供。

自然人请求将其个人数据转移至指定的数据处理者,符合国家网信部门规定条件的,数据处理者应当提供转移的途径。

鼓励自然人聚合来源于多个途径的其个人数据,并在保障安全、基于授权的前提下,参与数据创新应用,实现个人数据价值。

Local Regulations · 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