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2
Amended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梳理惠企政策清单,在黑龙江政务服务网、本级政府网站公布,并公布政策细则、政策解读、办事指南、兑现部门、联系人、联系方式。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在惠企政策发布后的七日内,主动通过手机短信、微信、小程序等市场主体容易获取的方式推送惠企政策。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运用现代信息通信技术和方式及时收集获取各类涉及市场主体的数据,推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可以免予申报、直接享受政策;确需提出申请的,应当合理设置申请条件,公开申请程序,简化申报手续,加快推进一次申报、全程网办、快速兑现。
Local Regulations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