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5

Amended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派出机构和有关部门通过协议(合同)、备忘录、文件、会议纪要等方式,作出的财政支出政策承诺,市场主体已经按照协议(合同)、备忘录、文件、会议纪要等履行全部义务,但是按照现行法律法规、政策无法兑现的,应当通过兑现财政政策或者资产冲抵等方式予以解决;因政府原因导致市场主体仅履行部分义务的,应当按照比例予以解决。

Local Regulations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