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3

In force

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发现建设项目涉嫌违法建设的,应当依法予以认定,出具规划意见,并移送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违法建设行为依法处理。

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发现建设项目涉嫌违法建设的,可以商请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规划意见后依法查处;已出具规划意见的,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办理有关审批手续时,应当告知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

Local Regulations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