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3

In force

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省有关标准;

(二)下级国土空间规划服从上级国土空间规划;

(三)详细规划依据已批准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进行编制和修改;

(四)相关专项规划遵循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主要内容纳入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之间相互协调;

(五)规划编制成果落实到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并纳入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

科学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加强基础数据收集和分析,运用城市设计、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方法提升规划编制水平。

Local Regulations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