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6

In force

农村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具体范围由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自然资源和规划、行政审批、交通运输等部门确定并向社会公告。

新建、改建农村公路自施工图设计批复后30日内,项目业主应当书面通知自然资源和规划、行政审批等部门和沿线乡镇人民政府,不得在新建、改建农村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审批建筑物、构筑物的规划和建设。

Local Regulations · 廊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