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8

In force

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建立卫生管理制度,确定责任人,配备卫生设施,定期开展爱国卫生活动,保证室内外环境卫生达到规定标准。

公民应当养成文明健康的卫生习惯,提高健康素养,保持个人和家庭卫生,自觉遵守公共环境卫生规定,爱护公共卫生基础设施。

Local Regulations · 淮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