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3

In force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交通运输、城市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应当协作配合、互通信息,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秩序服务管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路面巡查长效机制,常态化加强路面巡查,及时依法纠正和查处城市道路交通秩序违法行为,疏解道路交通拥堵,维护城市道路交通秩序。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城市道路交通通行状况实时监测机制,通过广播、互联网、交通诱导显示屏等方式,及时发布交通信息,引导交通出行。

Local Regulations · 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3